新壽分手費「成本」貓膩多 估價師點出重點…利息算法
輝達落腳T17、T18,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分手費」昨已送議會備查,總額為44億3406萬4085元。不動產估價師陳碧源昨晚在臉書說,分手費重點應該是在利息「資金成本」。因新壽不是只算支付的權利金、地租、建築設計費用等直接成本約40.6億,也把付出去的直接成本,又加了利息,大概3.7億元。
陳坦言,新壽從直接成本又加了資金成本,他是嚇一跳!但坦白說,北市府被外界一些人說是強取豪奪這個土地,新壽把資金成本的利息多少要一點回來,才能向資金運用的股東或保戶交代,應該也是情理之中。
至於利息該多少合理?他認為對於投資而言,應該要看資金運用淨收益率或投資報酬率。以新壽2022年、2023年、2024年的投資報酬率分別是3.17%、2.86%、3.72%,三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大概是3.25%,這代表新光人壽運用資金的報酬率。如果用3.25%與3.74%做等比例縮減試算的話,所謂的「資金成本」大概可以還降低約5千萬元左右吧。
至於這個利息或資金成本,新壽主張是用他保險公司的資金取得成本,一般保險業專業用語叫做「負債成本」或是責任準備金成本,就是每份保單對應保單紅利等相關取得資金成本。老的保險公司,因為以前保單紅利都會超過5%以上,所以通常會有一些歷史因素。新光人壽用的是負債成本3.74%來計算他的資金成本。這個負債成本合不合理呢?
陳說,他看新光金今(2025)年1月的的法人說明會簡報,裡面提到負債成本,2021年是3.73%、2022年是3.69%、2023年是3.77%,2024年Q1~Q3分別是3.76%、3.77%、3.78%。再進一步比對一樣有歷史因素的國泰人壽,國泰人壽2025年5月的法人說明會簡報,國泰人壽2021年~2025年Q1的負債成本分別是3.77%、3.74%、3.77%、3.78%、3.79%。所以新光人壽提的用負債成本作為資金成本的3.74%,似乎可能是合理的。雖然台灣人壽2024年是3.27%。
另外,用負債成本作為資金成本或看到預期報酬率,是否是完全合理?一般來說,負債成本是為了要對應或淨投資收益或投資報酬率,來看保險公司是否可以達到損益兩平。這一塊,因為有點難,就不多說了。
至於2.545%的收益率標準,應該是保險局發布的現在保險業法定投資不動產的最低投報率,如果和用3.74%算的話,兩者差大概就是副市長李四川說的差1點多億元。至於2.545%合不合理?坦白說,他認為比較不合理。因那是保險局要求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的最低收益率或報酬率。
至於間接資金成本應該怎麼樣或比較合理?陳碧源認為,這也有待市府、新壽、市議會的智慧,畢竟對照輝達要土地的時間回推來算,已經蠻緊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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