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調整信用管制措施…換屋族賣屋期限 放寬至18個月
中央銀行昨天宣布調整換屋民眾的信用管制措施,出售原有房屋的期限從一年延長至十八個月,溯及去年九月廿日以後的貸款案件均適用。央行表示,此舉是考量近期房市交易降溫、成交與撥款流程拉長,避免實質換屋自住者因期限壓力而受影響。
根據央行原先訂定的實質換屋自住者協處措施規定,新申辦第一戶或第二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會有無寬限期及貸款五成的規定,但若與銀行簽切結書、且在購屋貸款撥款後一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就可貸得八成。
面對國人一貸難求的民怨,行政院長卓榮泰先拋出「水龍頭開大一點」政策訊號,賴清德總統接受自由時報專訪也提到,國家要幫助民眾購屋。繼金管會上周宣布將新青安貸款排除銀行法的限貸比率範圍,協助首購族、自住者的房貸需求,央行昨跟進宣布,將換屋族賣屋期限從一年放寬到十八個月。將於下周四(十八日)舉行的央行第三季理監事會是否進一步鬆綁選擇性信用管制,將成為市場焦點。
有助減少換屋過程資金壓力
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指出,央行鬆綁自住貸款政策,對有換屋需求的自住族來說相對友善,這項調整能讓民眾在換屋過程中減少資金壓力,不必急售,也有更多彈性來銜接資金流;若從整體房地產市場來看,這項措施談不上利多。
央行業務局長謝鳳瑛說,這次調整主要是回應民眾陳情,據觀察,多數第一戶換屋案件通常在二到七個月內即可完成,第二戶換屋則多半需要三到八個月,僅有少數案例因買方貸款排撥延誤或市場成交遲緩,導致超過一年期限。至於民眾陳情主要有兩大項,包括舊屋賣方對價格不符預期,希望多找幾組買家議價,導致出售期間拉長;簽了買賣契約,買方卻要等銀行三個月排撥貸款額度,導致賣方出售期超限。
謝鳳瑛指出,「差三個月影響就非常明顯」,許多個案若能多出三個月,通常就能順利完成交易,因此將期限由一年延長到十八個月。至於是否有考慮更長時間?她說,期限過長形同提供寬限期,不符抑制炒房的政策目的。央行統計,去年九月廿日到今年九月廿日到期換屋超限者僅十八件。
除微調換屋期限,市場更關注央行理監事會是否會對「不動產放款集中度」總量管制鬆手。央行統計,目前僅剩個位數銀行尚未達到自行提報的不動產集中度上限,其中距離較遠的一家為公股銀行、一家為民營銀行,年底前恐難以達標。
至於理監事會是否調整總量管制,央行內部認為還需視各銀行後續的貸款結構報告而定。
但央行內部並非沒有雜音,也有理事提醒,過度鬆綁可能讓房市風險再度累積,一旦景氣反轉,恐成為系統性金融隱憂。央行在權衡政策時,仍需在「支持購屋需求」與「維護金融穩健」之間尋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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