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扣除額修法 財政部:最多107萬戶受益、稅損119億元
財政部對於各個委員和黨團所提出的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最新評估結果出爐,總共有13個版本,其中,若以黨團提案來看,民進黨團提案18萬元扣除額,受益戶數有46萬至102萬,稅損32億至71億元;國民黨團提案調高扣除額至30萬元,受益戶數有48萬至107萬戶,稅損擴大為54億至119億元。
比較兩黨團的差異,國民黨團未設定排富條款,民進黨團則有。
13個版本中,以扣除額金額來分,包括江永昌版本為17萬元、吳玉琴、賴品妤、林昶佐版18萬元、何志偉版20萬元、民眾黨團24萬元、黃秀芳26萬元、而張廖萬堅、時代力量、國民黨團、鄭天財、吳怡玎等人版本都是30萬元。
至於有加入排富條款的,包括江永昌、吳玉琴、賴品妤、何志偉版、民眾黨團、黃秀芳、張廖萬堅、時代力量、民進黨團的版本,其他則無。
綜合上述的差異,財政部最新估算的各版本稅損和受益戶數,以未加入排富條款,而且扣除額拉高至30萬元的吳怡玎、鄭天財,和國民黨團等三版本最多,受益戶數48萬至107萬戶,稅損金額同樣放大為54億至119億元;民進黨團與吳玉琴、賴品妤版本,則為46萬至102萬戶受益,稅損金額為32億至71億元,另江永昌版本有46萬至102萬戶受益,稅損金額為31億至68億元,與民進黨團版相當。
林昶佐版由於未有排富條款,因此有47萬至105萬戶受益,稅損金額為37億至81億元;時代力量與張廖萬堅版的扣除額雖然拉高至30萬元,但由於設定排富條款,因此47萬至104萬戶受益,稅損金額為46億至102億元。
其他來自設立排富條款的影響,還包括黃秀芳的版本,受益戶數為47萬至104萬戶,稅損金額為42億至93億;何志偉版本為46萬至103萬戶受益,稅損金額為35億至7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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