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囤房稅今年5月開徵 11.6萬戶課1.2到3.6%稅率不等
台中市政府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今年首次開徵囤房稅,約有11.6萬戶會被課徵。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對非自住使用的住家房屋,將按納稅人持有戶數課徵,只要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3戶以內,自住用房屋適用1.2%稅率,4戶以下者每戶稅率2.4%;5戶以上每戶稅率都是3.6%。
沈政安說,今年是第1年開徵囤房稅,不少人不清楚是否會被課徵囤房稅、適用何種稅率?地稅局特別在官網設置「囤房稅專區」,提供查詢。
沈政安說,房屋稅是按「戶」核定,所以1棟房屋就有1張稅單,網站提供線上專區服務,可1次申請名下所有的非自住住家房屋課稅簡表,房屋是否被課稅,一目了然。
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公同共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營利事業無償供員工使用的地上停車場、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等,也可以維持按原來的單一稅率1.5%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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