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嵐/購屋小心一屋二賣! 賣無貸款房交易風險高

聯合新聞網 台灣房屋-張旭嵐
買房示意圖。 圖/ingimage

詐騙集團無所不騙,買賣房屋這樣的高總價交易也可能落入陷阱,避免假買屋真詐財,保護自己財產的安全顯得重要。而無貸款的房屋,最容易成為高風險對象!

主要因為若房產尚有貸款者,只要有異動,例如抵押塗銷,銀行與屋主都會雙向彼此通知確認,因此也能起到警報作用,但不少長輩不喜歡欠銀行錢,傾向還清房貸,無債一身輕,而少了銀行把關,等於少了一層防護網,也就成為不肖分子覬覦的對象。

假買拿兩成現金騙過戶 屋主房財兩失

第一建經副總曾政耀接受《嵐姐好家在》專訪時表示,觀察這幾年的房屋交易詐騙事件,這些鎖定房地產交易為詐騙方式的不肖分子,走向集團化經營,甚至還有專業分工,分成「演技組」和「專家組」。首先「專家組」會先挑屋主未透過房仲自行銷售及未設定抵押的物件,也就是貸款已經繳清的房屋,此類物件借貸空間大,價值高,是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

鎖定物件和對象後,接著會請「演技組」的假買方出面,表達對房屋的喜愛,進而出價,通常金額會優於市場成交行情,假買方還會立即拿出兩成房價現金,藉以引誘屋主心動上鉤。

一旦雙方簽約後,與詐騙集團同夥的代書出面辦理過戶,在沒有採用履約保證的把關下,房產就被過戶,假買方立即找民間放貸業者借貸,帶著尾款人間消失,導致原屋主不僅房屋尾款沒有拿到,產權已不在原屋主自己手上,就算可以透過訴訟返還產權,但房產已經被設定抵押權,原屋主無端背上債務,釀成嚴重財產損失!

一屋二賣 付出的頭期款飛了

另外,就買方權益而言,購屋騙局最常見的是一屋二賣,屋主在屋子還未過戶的情況下,將同一套物件快速地與多個買方簽訂買賣契約,為了騙取多位買方的頭期款,但買方遲遲等不到房產過戶,還得透過官司訴訟,求償拿回已經付出的價金,對現金有限的小資族來說,嚴重延誤原本的購屋計畫,對於購屋經驗也蒙上陰影。

除此之外,過去也發生過,買方買屋簽約還沒過戶,物件就被假扣押,曾政耀解釋,遇到這類型的狀況,若買方沒有做履約保證的話,買方已經給付出去的各期款項已被賣方取走,要把錢再追回已非常困難,但是若案件有做履約保證的話,買方的價款都還在履保專戶內,就不會遭遇損失。

雙地政士+履約保證 保障交易安全

由於現在偽造技術精進,也有惡意假賣方,拿假證件購屋,一般人恐怕難辨真偽。曾政耀建議,房產屬於高價交易,應透過大型專業房仲來過濾買賣方,並做初步的產權調查,同時簽約可自行選擇可靠且又執照的地政士代書,或是採用雙地政士的方式,有效降低風險。

而維護房產交易安全,最重要的是務必要採用履約保證,就是在簽約後到過戶前,透過公正的第三方來監管整個買賣雙方交易的過程,妥善保管買方所給付的價金,和賣方的房產,確保完成相關程序後,買方可以順利拿到賣方的房子產權,賣方可以如實的收到買方給付的價金。

履保公司收的費用是以房屋總價的萬分之6,等於是每1千萬收6000塊,費用由買賣雙方一人一半,比起交易風險,其實費用非常低,卻能為交易安全把關,因此履約保證也逐漸成為現代人購屋標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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