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聯手開陽能源董座A走3.5億 雄檢起訴求刑18年
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透過旗下興櫃公司三地能源與開陽能源合資成立合豐能源,卻涉嫌將太陽能光電場工程發包給鍾實質掌控的尚發營造,再由尚發灌水工程經費層層轉包,部分工程款回流至鍾的口袋,不法金額估3億5084萬元,損害多家公司權益,高雄地檢署今偵結,依特別背信、證券交易法起訴鍾嘉村,具體求刑18年。
鍾嘉村土地開發起家,集團橫跨通路、房地產及客運,旗下有北基國際、南仁湖、三地開發、三地能源等多家上市櫃、興櫃公司,為高雄著名的開發集團。
檢調查出,鍾嘉村為了在屏東獅子鄉、車城鄉土地開發太陽能光電廠,由旗下北基國際百分之百持股的三地能源公司與開陽能源合作,三地、開陽兩公司分別以持股51%、49%合資成立合豐能源。
2019年4月間,合豐公司向鍾嘉村承租土地,並申請電業籌設許可,接著跟開陽能源簽訂工程、採購及施工統包合約,開陽則需支付每千瓦5000元開發費給合豐能源公司。
但鍾為了侵占該筆開發費,便與開陽能源董事長蔡宗融合作,透過假合約將開發費匯款至由鍾實際掌握的尚發營造公司,讓合豐能源損失1億9845萬元的開發費。
後來太陽能場因工程款超出蔡宗融估算,蔡、鍾兩人討論後,決定由合豐另找其他廠商施工,原本僅需1億7200萬元的工程款,經鍾灌水後,以3億5700萬元金額發包給尚發公司,尚發再以3億2900萬元發給毅城營造施作。
毅城營造郭姓負責人接案後,2800萬元差額先回流給鍾嘉村,事後再以1億7200萬元費用,轉包給世英營造施作,多出來的1億5239萬元工程費,則再交付給鍾,使得合豐能源損失1億5329萬餘元。
檢調另查出,計畫上市的開陽能源費用,為了美化財報,將流給鍾嘉村的1億6800萬元回扣列入財報中的「在建工程款」,虛增財報中的淨利與資產,誤導投資人。
雄檢今年10月掌握具體事證,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當初聲押鍾嘉村後,法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蔡宗融則無保請回,雄檢當晚提起抗告,經撤銷發回後,地院改裁定鍾嘉村收押禁見,蔡宗融則以200萬元交保。
鍾嘉村羈押期間,一度因身體狀況變差,自看守所戒護至義大醫院就醫,幸治療後情況好轉。
雄檢歷經兩個月偵辦,認定鍾嘉村透過灌水工程款收受回扣,使北基國際、三地能源、開陽能源蒙受損失,影響投資人權益,今依特別背信、證券交易法起訴鍾嘉村,具體求刑18年,併科罰金1億9000萬元。
至於開陽能源董座蔡宗融,因涉嫌美化開陽財報,配合鍾嘉村將應支付給合豐能源的開發費轉而支付給鍾掌握的尚發公司,依違反證交法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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