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喊「all in」150萬買房 要夫出800萬遭拒 她心寒:太計較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圖為夫妻規畫買房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片來源/ingimage

結婚了,該買房或該租房?有位人妻不想再租屋,提議自己all in存款,要求老公也拿出存款買房卻遭拒,因為老公認為「被她佔便宜」,人妻上網埋怨老公「太計較」,網友一看出資比例卻傻眼。

一名女網友在靠北婚姻2.0發文,夫妻目前在新北市租屋,月租金1.5萬,老公薪水約8萬,有900萬存款,妻子薪水4萬多,存款150萬。原po說,「以我們的財力買房並不難,新北千萬出頭的房子,我們其實可以負擔。」

原po提議,願意All in她所有存款,要求老公拿出八百萬,房子兩人共同持有。「剩下三百萬房貸,每個月負擔不用2萬,跟我們目前1.5萬房租是差不多的。 」原po的方案慘遭老公打槍,「老公覺得我佔他便宜,但我認為在他能力範圍內,講這種話實在是太計較,因為我們是夫妻,已經是一家人。 」

不少人勸分,「快離婚,連室友都不會這樣計較了」、「不體貼!愛錢!感情問題一律建議離婚」、「都夫妻了吃什麼虧,很無聊欸」、「小器的男人不要嫁,十之八九都是渣男」、「跟男人談錢,妳才知道是不是一家人」。

也有網友認為原po很會算,「在妳眼裡看來,all in=all in,但800會等於150嗎?」、「只出150萬就想跟出800萬的共同持有?真聰明」、「妳出150他出800,房子共同持有,換成妳願意?」「不如叫老公全出,登記他名字」、「一次要把存那麼久的錢拿出來,心裡難免會計較」。

也有網友提建議,「要公平很簡單,妳拿150萬,他拿150萬,登記共有,其餘房貸...現金不要全部投入房貸,可以拿去做別的投資和用途,買房可能會卡死他未來20年的金錢規劃」、「方案1:一人150共有,房貸平分繳。方案2:房子費用都給老公出,房子寫他的名字,妳負責家裡支出。方案3:如果2個人都覺得不公平,那就繼續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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