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威脅確診者搬家否則「賠錢」 內政部:若歧視最高罰15萬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一名新手房東想幫房客換冰箱,但不知道該買新的還是二手的比較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土疫情嚴峻,連日確診數破萬,日前一位網友表示,家人確診後竟被房東要求「暫時搬離」,還強調「如果造成其他住戶恐慌,導致有人退租,損失要向家人求償」, 內政部則表示,房東不得以房客因染疫而拒絕其居住,違反最高可罰15萬元罰鍰。

一名網友在PTT表示,家人收到PCR檢測陽性通知,跟房東說明後,房東竟要求「暫時搬離」,且強調「如果造成其他住戶恐慌,導致有人退租的話,得要賠償損失」。

此舉讓原PO為家人抱屈,直言「家人明明住的是套房,符合一人一室卻不能隔離,理由是整棟樓只有一個出入口,我們說要送東西去給他吃,送到門口而已,不接觸也不行,房東的態度非常強硬」。

最後,原PO疑惑表示「請問房東的行為不違法嗎?」對此,有網友認為「合約租金乘十倍,叫房東賠錢阿」、「房東怕你們死在家中」、「直接告就好了,再加告強制罪」、「垃圾房東,以為自己什麼都能做」、「建議協商去住防疫旅館,錢拿房租來抵」、「可以看合約,隨便告都贏」。

根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4月底說明,租約屬於合約關係,要看當初合約所訂立的條文規定,但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不該對確診者或疑似確診者有任何歧視行為。

內政部也表示,房東不得以房客因染疫而拒絕其居住,亦不得因其有居家檢疫等情形而歧視其合法租屋權益;若違反者,依法將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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