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霸問題成常態?專家籲政府「政策別再撕裂社會」:房東租客都該被保障

聯合新聞網 遠見房屋共同創辦人 房仲阿濱
資深代銷表示,現在約8成的買房客戶都是高資產階級。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前陣子中午跟一個認識14年的好客戶吃飯。她突然問我一句話:「阿濱,你有沒有覺得我害了承租方?」我愣了一下,點頭:「對啊,我一直都這麼覺得」有點太直接,客戶好像稍微感到受傷。

什麼意思呢?因為她在逢甲精華地段有一間三房平車,租金只收1.8萬,而且一租就是十幾年,正常行情起碼2.8萬以上。

結果十幾年過去了,房價漲了兩倍半起跳,承租方卻像被催眠一樣,從來沒打算搬走。為什麼?因為外面的租金更貴,他心想:「反正房東也不會趕我走,我就繼續住」,到最後這間房子就變成一個「時間凍結」的空間。

去年我又處理一個案子,更誇張。地點在台中市精華區,行情租金2.8萬,結果屋主只租1.4萬。

屋主是住台南的長輩,手上很多房子,但年紀大了、身體不好,小孩又結婚需要用錢,於是想把這間房子收回來給小孩住。

問題來了:這份租約已經一年沒續,變成「不定期租賃合約」,承租方馬上跳出來:「你們房子這麼多,這間讓我住一下是會怎樣?」講白一點,就是「霸著不走」。

屋主急到問我怎麼辦,我只能無奈地告訴他:

1. 好聲好氣給他「搬遷補助費」,請他搬走。
2. 如果不接受,那就走法院強制執行,最快半年,最久一年多。結果拿回房子還可能變「垃圾屋」,最後還得自己吞。

屋主聽完差點暈倒:「我一輩子做人厚道,為什麼變成這樣?」我深深嘆了一口氣:「姐,這句話,我其它苦主房東大概有超過15組講過一模一樣」。

回想起來,我要感謝13年前那個早晨。當時房東敲著我租的房子,冷冷一句:「不好意思,房子要收回了,麻煩你搬走」,我當時差點嚇傻,可是也因為這樣,我咬牙買下人生第一間房。

交屋那天,我戶頭只剩10萬塊,但現在那間房子還在我名下,如果當時房東心軟,我今天可能還是個「租屋仔」。

房東 vs. 房客 沒有誰絕對是壞人

我要強調,房東房客都是人,一定有惡房東,也有惡房客,但這幾年下來,我發現「租霸」正在變成一種「自然現象」。租金行情失衡、法律過度偏袒、資訊不對稱,導致很多善良的房東變成受害者。

甚至我看到太多案件,房子被霸著不走,屋主到最後寧願花錢請律師、請法警,也換不回一個清乾淨的家,說真的,心酸到不行。

給房東的三句真心話

1. 租約不要放著不管,到期就要續。千萬不要拖成「不定期租賃」。
2. 續約時一定要去現場看,租客住的樣子,直接影響你未來的麻煩程度。
3. 不要因為房子多就大意,善良是好事,但要記住:保護自己才是硬道理。

給政府的話

我知道我這樣寫,會有人不爽,有人覺得我替房東講話,有人會酸說「阿濱你房仲啊,當然站房東」,沒關係,因為這就是我的觀察。

我不是要討拍,我只是想呼籲政府:租賃市場真的需要一套更平衡的規則,不要讓好房東心寒,也不要讓好房客被濫房東坑殺。

台灣社會已經夠亂了,我們不能再放任「租霸」問題變成常態。

最後聲明:

1. 我寫的文章,不代表整個市場,是我真實遇到的案例和觀點。你不認同沒關係,市場是大家的,我尊重不同聲音。

2. 我所有文章都不會刪,因為我習慣記錄房市變化,看到什麼就想分享什麼。

3. 我知道講真話會被討厭,但如果違背良心,我寧願不寫。

房東、房客都是人。我們都想要一個安穩的生活,但現在的制度逼著彼此互相傷害。

◎本文內容已獲 遠見房屋共同創辦人 房仲阿濱 授權,原文出處於此;未經同意禁止取用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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