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推租屋線上查電費服務 崔媽媽:閹割版資訊有限

聯合報 記者張瑞傑/台北報導
綜所稅房屋租金支出從今年起改為特別扣除額、且額度提高至18萬元,在2025年5月申報時,就可納入基本生活費計算公式減項。記者侯永全/攝影

台電推出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訴求線上即可查電費,不過崔媽媽基金會查詢後發現,線上版只能查詢「當期每度平均電費」等簡易電費,詳細版的帳單總金額、去年同期電費、繳費期限等資訊仍然需要臨櫃申請,詳細版必須附上房東同意書,並且只要房東提出異議即可隨時取消。對此,崔媽媽基金會研發推廣組長蔡亞芳表示,台電這項服務避重就輕,處處維護房東權益,更放任部分惡房東隨意調漲電費,租屋族的權益仍有很大進步空間。

針對日前台電宣布自今年1月31日,租屋族即可線上租屋住宅電費查詢,訴求租屋用電透明化、租客用電輕鬆查,不過崔媽媽基金會實測後給出的結論是「依舊不能直接查」;線上版可以查得的資訊包括計費期間、當期每度平均電費、該地址是否申請公共設施電費分攤,這些資訊並不能反應真實用電狀況,以及比對電費漲幅。

若租客想要詳細版的電費明細,就必須取得「出租人同意書」,也就是房東的授權後,才能查詢帳單總金額、去年同期電費、繳費期限等資訊。再者,倘若房東突然反悔,也可隨時取消授權,甚至在申請書上註明「若因此產生任何糾紛,概由本人附一切法律責任,與貴公司(台電)無關」。

蔡亞芳認為,租屋族對於用電的權利屬於被動地位,過去時常傳出否些不肖房東,在台電宣布調漲電費後,跟進調漲租屋電費、甚至超收電費,形成「部分貪婪房東爽賺價差,台電歷年虧損全民買單」之荒誕情形。「電能乃國家能源,台電明知房東超收不當得利,不依法確實管理,反而在申請書上極力撇清關係,實在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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