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地價稅減免至今…北市逾4成民眾未申請 逾期恐多繳4倍税

聯合報 記者洪子凱/台北即時報導

地價稅將於11月開始繳納,自住者只要提前申報就可享優惠稅率,北市有53萬戶已申請自用住宅,只要事實、條件未變更者,就可延用不用年年申請,但至今逾4成民眾仍未申請。而今年減免申請將在9月23日截止,若錯過申請減免優惠將延後一年才生效,稅額至少相差4倍,議員要求市府加強宣導。稅捐處表示,將透過寄發輔導函、發布新聞與地政戶政機關合作等加強宣導。

地價稅優惠稅率是政府行之有年便民政策,每年皆會在11月繳稅前開放民眾申請減免,以今年為例,北市民眾需在9月23日前完成申請,若超過截止日期,稅率減免優惠則會後延1年才生效,但台北市有超過106萬戶居民,目前仍有逾4成的人尚未申請,今年實際來申請的人卻不足5萬戶。

依照稅捐處計算,「一般用地」稅率從千分之十累進至千分之五十五,但只要符合條件就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千分之二且不會進行累進,民眾若未主動申請一律採用「一般用地」,兩者的稅額相差至少4倍以上。

議員曾獻瑩指出,儘管各區稅捐分處會在公布欄告示、宣導與寄發輔導函,但仍有不少民眾未能在申請期限前完成辦理,原因可能在於申報期間忘記主動提出申請優惠、新購屋主缺乏相關申報經驗、房地產繼承人忽略申報等問題,導致許多市民朋友沒有申報或等發覺時卻早已超過可申報優惠稅率或減免的期限。

曾獻瑩認為,優惠稅率的政策美意在於降低民眾居住成本,應透過有效管道通知符合資格的市民朋友。尤其針對年長者或數位資源不足的家庭,可以透過連結地方里長來關懷其需要並協助辦理,例如不習慣使用3C科技的年長者或數位資源不足的家庭等提供稅務協助。

稅捐處表示,自住用地經申請核准後,若事實、條件未變更,就免再逐年提出申請,每年皆會有3-4萬戶提出申請,並非全市僅有5萬戶申請,目前共有53萬戶已申請自用住宅,占北市全部開徵戶數57%,自住用地比例為六都第1。

房市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稅捐處表示,今年截至8月底約2萬人來申請,目前宣導上透過寄發輔導函、利用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申報書輔導新所有權人、寄送地價稅輔導簡訊、利用民眾辦理繼承及信託土地查欠時輔導、發布新聞、協調戶政及地政機關配合宣導及輔導民眾提出申請、印製文宣資料於各公家機關、結合網路行銷、平面媒體等管道,使民眾更瞭解稅法相關規定,選擇有利於自己優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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