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助漲房價「情侶急合資買房」過來人一看登記方式都搖頭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台積電所到之處各地房價不斷上漲,一對情侶就是因為看見這樣的抬升威力讓他們下定決心要先買房。近日一名台南網友在Dcard上以「情侶買房 產權問題」為題發文表示打算合資購屋,最後選擇用「共同登記」的方式保障雙方的權益,但也引發網友們不同論戰。

一對情侶打算共同合資買房,並將房子「共同登記」在兩人名下引發網友們討論。 示意圖...

po文的網友說,她和男友決定買預售屋共同登記,打算交屋前登記結婚。「產權登記(含頭期和房貸)、預告登記:女方持分1/3、男方2/3」。房貸部分則是用男生名義貸款,女方當保人。

她好奇問說,自己跟男友都是公職,「不知道這樣銀行房貸會不會比較寬鬆?」她透露可以談到貸款8成、5年寬限期、房貸30年,並用男友名義設定房貸,她再每月轉帳給他。

她認為不管是分手或未來離婚,都有一方想賣一方不賣的問題,因此雙方「共同持有比較有保障。」缺點則是用掉雙方的土地增值稅或是未來要贈與給某方時會有稅務損失。

另外,她也擔心男生將來若拿房子去抵押借款,房子會不會被法拍?如果先在預告登記上面做註記,雙方都不能拿房子抵押,是不是可以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

文章底下有網友說看過很多悲慘案例,「通常買房後就分手了,別問為什麼?這就是共同買房的魔咒」、「不要隨便當人家保人,萬一分手,房子別人的,債務變妳的」、「情侶不要一起買房,結婚再買,不然後續問題很多。」

還有人指出,若無法律上夫妻名義,銀行對於第三人為何要當保人的認定標準不一。更有過來人分享經驗,「產權登記一人名下就好,否則雙方都會失去首購優惠」、「2個人登記等於同時佔用名額,到時重購退稅,2人名額變1人」、「名字掛一個人身上就好了,另外再擬定一份契約,按出資比例計算產權持有比例,出售、出租、修繕、房貸都必須要按比例均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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