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買房住進「新北比薩斜塔」 她怒告賣家獲償百萬

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邵女2018年向一間毛絨廠購屋,卻發現房屋越住越斜,兩年後向毛絨廠提出返還價金,...

邵姓女子2018年向新北市一間毛絨廠以1280萬元買下位於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上一間兩樓建築,卻發現房屋越住越斜,怒向毛絨廠提告房屋有瑕疵,請求減少價金256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判須返還價金135萬餘元。

邵女主張,她透過仲介以總價1280萬元向毛絨廠買下位於新北市蘆洲區的兩樓建築與座落土地,並在2018年9月10日完成交屋。未料交屋兩年後她卻發現房屋嚴重傾斜,已超出結構建議容許值,怒向毛絨廠提告,請求減少價金256萬元。

毛絨廠則以台灣地震活動頻繁,建築屋齡又已逾40年、僅為加強磚造建物,還坐落在中度土壤液化潛勢區,且測量報告時間距離交屋已兩年,即使交屋當時已有傾斜,傾斜率只會更低,不應以測量報告作為裁量。

毛絨廠並指出,交屋三月後,邵女就發現房屋有傾斜並向仲介通知,卻遲至兩年後才寄存證信函,已逾民法規定。

法官囑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後,安排在去年12月進行房屋傾斜測量,得出斜率為1/95,以此認定房屋確有傾斜狀況。

法官以邵女在交屋三個月後就向仲介表示房屋傾斜,請仲介居中協調,並持續向仲介申訴、要求調查,又依據邵女找測量人員測量而得的傾斜率等,加上中央氣象局資料顯示當地並非土壤液化、重大地震等區域,認為難以認定交屋前房屋沒有傾斜情況,不採信絨毛廠說詞。

法官指出,邵女是2年後才發現房屋有瑕疵,購屋時未被告知,不適用於民法規定的6月內須提起訴訟,邵女欲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不受此規定,考量到價值減損,判決絨毛廠需返還價金13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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