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賣舊家產權...弟弟卻不想負擔貸款 網提解方:還是得明算帳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近期他想賣掉舊家產權給弟弟,但弟弟卻不想負擔額外的貸款。示意圖/Ingimage

房屋共同持時,每位所有權人有自己持分的比例,可針對持有比例進行過戶、買賣。一名網友發文,稱他和弟弟在繳舊家的110萬貸款,產權兩人分,但近期他想賣掉產權給弟弟,但弟弟卻不想負擔額外的貸款,對此,網友們普遍建議協商賣掉舊家再平分就好,較沒有爭議。

一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他和老婆有買一間預售屋,已經交屋有再繳貸款了,舊家還有110萬貸款適合弟弟再繳,產權也是兩人持分,他想把他的產權以300萬賣給弟弟,加上既有貸款110萬,就是弟弟需要借新還舊貸410萬。

原PO表示,弟弟不想分30年期,每月要還款1萬8左右,覺得負擔太大,但原PO自己也有房貸要繳,根本不想再負擔舊家的貸款,陷入糾結之中,對此詢問網友們的意見。

此文一出,大多網友建議協商賣掉舊家,比較不會和弟弟發生糾紛,「賣掉還清貸款,剩下一人一半」、「賣掉舊家分錢,請弟弟自己去買」、「那你們就只能協商賣掉了,不然你就只能較便宜賣掉你持份」、「一起賣掉再分錢」、「賣掉分錢唯一解法」。

也有網友建議可以以出租方式繳貸款,或跟弟弟要租金,「就跟弟弟說另一半房子租給你,請付租金,拿租金去繳這間你持分一半的貸款,繼續保留你的這間房持分」、「你持有的那一部份拿出來出租就好了啊,不然你弟弟又不想增加自己的負擔,也只能這樣做」、「弟弟輕輕鬆鬆就可以住整棟透天當然不想額外負擔多的貸款,請弟弟付點租金補貼吧」、「住新家,舊家房貸一樣自己繳,然後跟弟弟收租金,親兄弟時間到了還是得明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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