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想再變相漲租!房東超收電費將課稅、恐還面臨罰鍰

聯合新聞網 賣厝阿明
電費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高雄國稅局近日針對租賃市場常見的電費分攤問題發布重要提醒,指出房東若向房客收取的電費補貼金額明顯超出合理範圍,將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變相租金」,需全數併入租賃所得課稅。

這項提醒直指租屋市場長期存在的收費模糊地帶,勢必影響廣大房東的報稅方式。

合理分攤與變相漲租 一線之隔

國稅局說明,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租賃所得計算應包含租金及其他實質屬於租用代價的費用。

以實例來說,若房東出租未設獨立電表的房間,約定每月租金5,000元外另收500元電費補貼,且能證明確實用於繳納台電費用,這筆款項可不列入租金收入。

但若收取金額明顯高於實際電費支出,或無法提出合理憑證,就必須全數視為租金申報。國稅局特別警告,刻意拆分租金規避稅負的行為,除需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

房東節稅有訣竅 憑證管理是關鍵

為協助房東正確申報,國稅局提供兩種計算方式:一是檢具實際修繕、折舊等支出憑證核實扣除;二是直接以租金收入的43%作為必要費用扣除額。

以月租2萬元為例,選擇定額扣除者全年只需申報136,800元所得(24萬×57%)。但官員強調,無論採用何種方式,額外收取的水電等費用若被認定具有租金性質,都必須全數計入收入基礎,不得再行扣除。

隨著租金透明度要求提高,專家建議房東應妥善保存水電費單據,或在契約明訂分攤計算方式,既能保障自身權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徵納爭議。

對租屋族而言,新規也有助釐清合理收費範圍,減少租賃糾紛,可望促進租屋市場的健全發展。

◎本文內容已獲 賣厝阿明 知識+ 授權,原文出處於此;未經同意禁止取用轉載。

🏠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房仲說「四百多不可能」…幾天後卻自己開460萬?黃大米分享殺房價技巧 00878+0056+00919...月領4.6萬繳房貸!內行勸出清高股息:寬限期一過就爆 還有便宜可以撿?房產專家揭「法拍屋真相」:林口一坪只要18.5萬 拿保險金替兒子買好婚房…最後卻換來被換鎖!得勝老闆講破沉痛現實 台中有錢人都住七期?專家點名「3地」更精華:建設、綠地多...老錢聚集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