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會放寬市府版囤房稅率 4戶以下2.4%5戶以上3.6%

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政府在這次定期會提案,送「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到議會審查,法規會今針對所謂的開徵「囤房稅」拍板,4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5戶以上每戶3.6%稅率,全案將送市議會大會審議,民進黨兩位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依慣例,尊重委員會的決議,全案通過機率高。

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拍在議會法規會板定案,將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即「囤房稅」,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市府將修正案將法規會,與會人員指出參考其他五都的稅率,因新北與高雄市還修訂中,而台北、台南、桃園寬鬆不一,委員們作成決議,參考台北等三費率,折衷訂定。

台中市一般自住用稅率是1.2%,市府版本是3戶以下就開徵囤房稅,議會修正為,持有台中市非自住房屋4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持有5戶以上,則每戶按3.6%稅率課徵。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指出,4戶以下課稅,一年約多3600元,一年預計可徵收3到4億元,預估受影響屋主8.7萬人、房屋10幾萬戶,92%的市民不受影響。

國民黨議員楊正中主張,應以房價來計價,否則有人只買老舊小套房賺養老金,與豪宅價值落太大,以戶數計算並不公平。議員李中認為,開徵囤房稅很可能影響租金,對年輕的租屋族不利,他建議參考六都,因地制宜採折衷版本。

開徵囤房稅對民代與市府而言,如履薄冰,擔心順了姑情失嫂意。法規會召集人何敏誠最後作成決議,參考六都採折衷費率,他表示「有政治責任我扛!」

這項法案如在市議會大會三讀通過,市庫1年預計至少增加約4億元,市府表示稅收將「專款專用」全數投入青年及弱勢租屋補貼。台中市修正案如順利修法通過,將從今年7月開始實施,稅額會反映在明年5月的房屋稅單。

台中市議會今討論「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委員會一讀通過。記者陳秋雲/攝影

另有但書,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由,無法在課房屋稅3年內出售,得在期間屆滿前2個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一年。

房屋稅 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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