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無償出租地下停車位 竟然可省稅

聯合新聞網 賣厝阿明

停車場示意圖。 圖/ingimage

賺錢總是伴隨著付出,而每年應繳的稅無疑是許多包租公、包租婆的負擔。那麼,有沒有什麼情況是合法能讓物件出租時車位免稅呢?這個問題阿明特別邀請到安新建經經理鄭乃誠,分享車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符合法規免徵稅!

▌車位免徵稅有哪些條件

車位是可以免徵房屋稅的,鄭乃誠經理指出,當主建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而地下停車位無償提供給承租人使用,且該停車位並非營業用途或按月收費時,車位就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

鄭乃誠進一步舉例說明,「比方說,A將房屋出租給B,租金中B未包含車位租金,B也沒有額外支付車位租金,但A同意讓B免費使用車位,在這種情況下,車位是無償使用,因此車位可以免課徵房屋稅。」不過他也強調,如果承租人再將車位轉租給其他人,這時就會喪失免稅資格,車位將被視為營利用途則需課徵房屋稅。

安新建經經理鄭乃誠。 圖/鄭乃誠提供

▌地下車位使用可以免徵房屋稅的情況

• 個人自用的地下車位:未收費用、無出租、未營業者,僅供停放車輛,可免稅。

• 公司無償提供員工使用:公司名下的車位若無償提供員工使用,也屬免稅範疇。

• 無償提供車位給承租人使用:於建物出租時車位無償提供給承租人,該車位也可免徵稅。

▌地下停車位合法節稅3原則

1. 自用原則:地下車位僅供車主自己使用,未收取任何費用。

2. 無出租原則:車位未對外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3. 無營業使用原則:車位未被用作任何商業或營利活動。

鄭經理強調,想要地下車位免課徵稅,必須牢記「無收費、無出租、無營業用」這三個原則,若車位用於出租或營業,則將依照「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想要合法享受稅賦優惠,判斷關鍵在於「實際使用是否無償」!

租金 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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