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父母出錢幫子女蓋房 這條要注意

聯合新聞網 賣厝阿明
中信房屋南門加盟店傅亭惠(左)。 圖/傅亭惠提供

很多民眾在買房、蓋房或贈與房產的過程中,因為不了解契稅的相關規定和納稅義務,導致事後被罰,心理產生不舒服的感覺。

中信房屋南門加盟店傅亭惠提醒,以父母出錢蓋房子來說,如果房子的起造人以及房子蓋好之後使用執照登記名義均為子女的話,那麼,這個行為視同贈與根據契稅條例的規定,父母需要申報贈與契稅的。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房屋登記在子女的名下,但實際出資者是父母,也一樣要履行繳契稅的義務。類似的情況也包括夫妻中的一方出資興建房屋,但另一方以其名義為起造人並獲得使用執照。依照規定,要在完成房屋建造並取得使用執照後的60日內向當地政府的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

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辦理申報,一旦稅務機關發現,除了要繳納相應的稅款之外,還要面臨1至3倍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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