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租客遷入戶籍只為這件事 房東威脅不照做就搬走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政府租金補助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政府為了讓租客減輕壓力,提供租金補貼的方案,但多數人擔心被房東趕走,或者被調漲房租,都不敢申請補貼。一名女網友發文抱怨在租屋時想入戶籍遭拒,沒想到如今房東卻為了加入社宅申請修繕補助,竟然強制要求她遷入戶籍,不答應就得搬走,讓她又氣又無奈。

原PO在臉書「房東 租客 租屋糾紛求問區」抱怨表示,和房東簽租約近3年,當初想要入戶籍但遭拒絕,沒想到如今政府推出各種補貼方案,房東為了拿到修繕補貼,反而強制要求她遷入戶籍。

她說目前的租約到八月,房東是在七月中提出要求,等於剩沒多少天就得搬家。房東還說若不願意遷入戶籍就得搬離,甚至還威脅合約一到沒搬走,押金就不歸還,讓她氣得想找管道投訴。

但不少人以為原PO提到的是租金補貼,認為這項補助是給房客的,關房東什麼事?就有內行人解釋「房東怎麼會有租金補貼?應該是妳申請租金補貼,房東的房子可以申請社會住宅,可以申請修繕補助吧?何況申請租金補貼跟修繕補助也都不用遷入戶籍啊!」、「應該是房東想加入社宅,這才有修繕補助,一年一萬租社宅也要條件,要不然就是一般戶,沒得補助,也不能申請租屋補助」。

依據「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四期計畫執行要點」第6點規定如下:住宅每處每年以實際修繕金額核計,每處以門牌認定,每年以實際修繕金額核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最長補助三年,三年共計最高補助獎勵新臺幣三萬元,並得逐年申請住宅出租修繕費用補助至契約終止日,修繕費用超過每年補助新臺幣1萬元部分,則依民法及租約相關規定辦理,修繕費用超過每年補助新臺幣1萬元的部分,則依民法及租約相關規定辦理。

房東 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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