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房東幫裝網路僅「1要求」 房客質疑「不合理」反遭網友批:奧客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圖為租屋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許多北漂族在租房時,除了考量到交通距離外,還會考慮租屋處的家電、是否分攤水電網路與管理費等,日前有位網友表示,他原本已經跟房東快談成了,但發現未提供網路,房東之後也答應能提供網路,不過因為網路要簽約2年,如果一年後租屋不續約,「網路違約金要從押金扣」,這點讓原PO怒稱「不合理」,沒想到貼文一出,反而許多網友認為「房東有理」。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他們最近看上一間房子,租約也談的差不多了,結果發現房東沒有附網路,他們提出需求後,房東也很乾脆地答應了,並且承諾租金不會額外收費。不過,房東告訴他們「因為網路要簽約2年,但是租約只有1年,如果1年後不續租,網路違約金要從押金扣除,或者負責找到願意接手後續合約的人」。

原PO接著表示「我覺得有點不合理,因為我們不續租,房東也可以繼續給下一個房客使用網路,但房東卻認為網路是為了給我們需求,才決定申辦的,也沒有多收錢,下一個房客也不確定有沒有需要,因此如果不能接受扣除網路違約金,可能要自己解決網路問題。

原PO認為「由房客負擔網路違約金很奇怪,再怎麼說網路也是簽房東的名字不是我們房客的名字,大家覺得房東的要求合理嗎?」

貼文一出,原PO遭不少網友批評「房東合理啊,幫你弄又不多收錢,為什麼之後沒約他還要付錢,當然是你出啊」、「你可以自己申請,而且房東幫你弄也有主動先講,我覺得滿合理的」、「非常合理,因為第1、你們是在談合約階段,又不是你要搬走了他才這樣說;第2、網路是你要求的,又不是一開始招租時就說會附網路;第3、網路是你要求的,他還願意付網路費超佛心!要是我是房東,我會請你自己申請網路自己付錢,搬家後自己處理,我自己當房客就是這樣,從來不覺得招租時沒附的東西是房東的義務」、「非常合理,不然你自己處理就好了啊」、「對方根本是佛心房東,你覺得不合理,就自己申請,你這樣超奧」、「不要對自己有利部分就照合約走,不利部份就無視合約。這房東已經很佛了,你還想怎樣?超奧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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