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女驟逝外孫繼承賣房!老婦被逐住工寮 地政士:贈房務必簽1附加條件自保

聯合新聞網 李宜玲
李老太太將台北公寓提前贈與獨女,未料女兒驟逝後房產由外孫繼承並賣掉,老太太最終流離失所,地政士因此呼籲贈房應先設法律保障。 示意圖/ingimage

悲情城市:提早贈與房產 老母親喪女又無家可歸

最近辦理的一件台北遺產繼承案件,讓我在結案後久久不能釋懷。理論上順利完成,我應該鬆一口氣,但心中卻只有沉重。甚至一度想,若早知道結局會是如此,我寧願沒有接這件案子。

原屋主李老太太,膝下有一個獨生女。從小到大,她視這個女兒如掌上明珠,百般呵護;誰知女兒婚後不幸,婚姻僅維持3年便草草收場,留下兩個兒子由前夫扶養。

女兒回到娘家後,日日抱怨、終日埋怨命運不公。李老太太心疼不已,更擔心她孤苦無依。

偏偏老太太的老伴有小賭成性的習慣,為了讓女兒安心,也避免日後爭產風波,老太太決定將自己在台北大安區唯一的一間2樓公寓,提前贈與給女兒。她以為這樣,能給女兒一份歸屬感與安全感。

然而,人生無常。幾年前老伴因疫情病逝,女兒又在幾個月後因車禍驟然離世。半年之間,兩位至親相繼離開,老太太悲痛欲絕,還來不及走出傷痛,另一場命運的打擊已悄然降臨。

那間本是寄託母愛的公寓,因為女兒已亡,依法律繼承由老太太的兩個外孫承接,那是老太太20多年未曾見過的人。

孫子一得知消息,立刻視這間價值3000多萬元的公寓為「意外之財」。他們毫不遲疑的要求賣房,甚至直言要老太太搬走。

我曾試著勸他們:「能否至少保留老太太的居住權?」但孫子冷冷的回答:我不認識這個阿媽,沒感情。「媽媽拋棄我們,她欠我們的,現在只是還而已。」

話語間沒有一絲愧疚,只有現實。對他們來說,這間房子等同中獎的樂透,與阿媽的淒涼無關。幾個月後,房子果真被賣掉了。

老太太失去了僅存的家,被迫搬離,最後輾轉住到鄉下親戚田邊的工寮,聽說後來生病沒人照顧才由社福機構介入安置。

她大概從沒想過,喪女之痛未平,竟又落得無家可歸。這樣的結局,令人唏噓。

這件事讓我再次體會:長輩若要辦理生前贈與,務必三思。因為沒有人能保證,兒女一定比自己長壽。

意外和明天,永遠不知道哪一個會先到,與其把所有保障交出去,不如多留一道防線、多設一道法律保護,才能避免遺憾。

地政士細心提醒

台北房價高得驚人,但更讓人心寒的,是人情的冷漠。當孫子用3000萬元去追逐夢想的同時,一位老太太卻失去了最後的棲身之所。

我常想,是我們這一代太過落伍,還是教育出了偏差?真心期盼這座城市,能多一點溫情,少一點悲情。

切記:若要贈與房產贈與,務必預先簽訂「附有負擔的贈與契約」,並預立遺囑回來給自己,以防房產全落入他人之手,保障自己能安全拿回權益,安享晚年。

(本文摘自遠流出版《傳承財富不留紛爭:深耕21年、2000件繼承實務,最懂市井小民需求的地政士教你規劃遺產與節稅》,作者:李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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