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建商稱本票燒毀要求重簽?內行示警「不尋常」:小心雙重債務風險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在購屋過程中,涉及本票的簽署往往是保障交易的重要環節,一旦出現遺失或毀損的情況,處理方式必須格外謹慎。有網友於臉書社團發文,表示遇到建商聲稱因失火導致原先簽署的本票燒毀,並要求重新簽署,引發疑慮:是否只能照辦,還是有其他方式能確保舊本票失效?

貼文下不少人提醒,千萬不要輕易重簽;有網友指出,建商應依照《票據法》規定,先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期滿後再申請「除權判決」,才能確保原本票據失效,否則若舊本票日後被他人拿出主張權利,購屋者可能面臨「雙重債務」的風險。

也有網友建議,要求建商出具遺失或損壞證明,並在影本上註明正本作廢,簽名蓋章並載明日期,以保障買方權益;另有網友查閱資歷後回覆,本票遺失或毀損都有特定流程,但沒有一個是需要再簽一張,認為是「建商便宜行事」。

不少人強調,走法律程序雖然較慢,但才是最有保障的方法。有人提醒建商需要負舉證責任,「建商要向法院證明本票真的燒掉了,否則誰知道理由是真是假?」警告原PO小心默默就簽了兩張支票,風險全擔在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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