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不動產繼承贈與登記 10月起免附紙本完稅證明
便民服務再升級,內政部長林右昌今(1)日表示,為落實政府數位化服務轉型,及簡化申辦地政業務需檢附文件,即日起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不用再檢附紙本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證明書,地政事務所可直接線上查驗,提供民眾更便利服務。
林右昌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民眾必須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繳清、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後,才能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
為提供簡政便民服務,自今年10月1日起,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民眾只要提供國稅局核發前述證明書右上方「案號」,地政事務所即可透過內部系統線上查驗證明書電子檔等資料,以替代原本應檢附的紙本文件。
林右昌指出,內政部近年持續與財政部合作,建置地政機關與稅捐機關間網路連線,去年7月已推行土增稅、契稅等完稅文件線上查驗,即日起再擴大至遺產稅、贈與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相關資訊可向當地地政或稅捐、國稅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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