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建商 恐加速退場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內政部決定出手限制預售屋履約保證金的用途,避免產生消費者血本無歸的糾紛。業界人士認為,這項措施站在消費者權益把關的角度,絕對必要,況且信託專戶的錢本來就是專款專用,但內政部畫定明確的禁令之後,由於無法在挪用作管銷費用,甚至在工程在完成一定進度前也不能用專戶的錢,只能用自有資金,因此中小型建商興建預售屋將面臨更大的財務挑戰,恐加速更多中小型建商退出預售屋市場。

對於預售屋市場的慘況,業界人士指出,以前房市景氣好的時候,預售屋一開賣經常很快就可以完銷,或是至少賣出七、八成,但如今能賣到五成就算很好,不少建案甚至只賣到三、四成而已,造成建商財務壓力的惡性循環,也增加挪用專戶資金的道德風險。

相關人士指出,雖然工程款也符合投入於建造費用的所謂「專款專用」的用途,但是這次內政部召開的跨部會會議目的,主要是在保障消費者權益,萬一建商房子蓋不出來,消費者至少能拿回當初所付給建商、約房價一成的預收款回來,因此內政部才規畫在樓地板完工方面作出比例限制。

不過,信託公會建議採取的標準更高,希望至少樓地板面積要達成百分之百完工,也就是工程進度完工至少超過六成以上的比率,才能夠大幅降低「爛尾樓」的機率。

至於完工程度的認定標準,將會在近期拍板定案後,由內政部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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