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稅囤房大戶 國庫大進補
財政部續查囤房大戶逃漏稅,針對持有五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租金收入,去年整年共查獲1,720件漏稅,補稅加罰金8,018萬元;若加計先前十戶以上、個人不動產所得查核等計畫,三大專案查核合計已補稅加罰逾2.2億元。
財政部長莊翠雲昨(15)日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指出,主計總處公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中的房租指數攀升,財政部查核個人房東逃漏稅的成果如何?
賦稅署表示,目前執行中的專案是查核持有五戶非自住住家者租金所得,執行期間為去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應查核件數共7,603件,去年整年查獲1,720件,占應查核件數約22%,光是這兩成案件,就已補稅加罰8,018萬元,後續還有5,000多件待查。
針對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案件在去年3月底查核結束,應查核1,734件,共查獲1,007件,補稅9,985萬元。這兩項專案查核計畫都是精準選定持有多戶非自住住家房屋的「囤房大戶」。
財政部指出,以十戶以上查核計畫為例,由於北部租金行情偏高,台北國稅局轄區平均每件補稅金額較高;北區國稅局涵蓋新北市、桃園市、花蓮縣等,補稅件數最多。
國稅局曾查到一位囤房大戶名下持有16戶房屋,出租14戶,收到國稅局輔導函後,自動向國稅局補報補繳,補稅約17萬元。
除前述兩大精準查核外,2021年也有「個人不動產相關所得專案查核」,篩選持有多戶房屋案件,共查獲1,085件,補稅4,565萬元。
賦稅署表示,各國稅局歷年都將租金所得查核列入重點。對房東藉由分割小坪數房屋避稅,莊翠雲說,財政部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法,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範圍,自然人僅限三戶內,同時排除法人適用,修法已由財委會審查完成,待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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