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髒水從天降…新建案 3年後強制同層排水

聯合報 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預售屋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內政部統計歷年房地產消費糾紛,房屋排水噪音及漏水問題位居首位,主要原因是現行公寓大廈多採傳統貫穿樓地板方式施作排水系統,即「我家天花板竟有你家糞水管」;內政部營建署今年推動不穿越他戶樓板的「同層排水」新法規,希望三年後所有建商都能普及採用,以解決漏水及噪音這兩大擾鄰公害。

業者對此表示,因造價成本較高,目前只有高價住宅採同層排水系統,能否普及有待考驗。營建署長吳欣修則說,最近半年標出去的社會住宅,都採用同層排氣排水,只要慎重設計,成本造價雖會增加,但應在可控範圍,新法規的緩衝期約三年,之後將全面強制適用。

營建署日前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條文,並在今年起施行。修法原因為現行公寓大廈排水設計及設備,多採用傳統貫穿樓地板方式施作,造成廚房或衛浴空間設備的排水漏水問題及噪音干擾,為了減少住戶間漏水維修的衝突,增訂公寓大廈得採同層排水系統,其排水管、橫支管及衛生設備在同層設置,不貫穿分戶樓板。

營建署官員說,「同層排水」是指同樓層的排水支管皆不穿越樓地板,即所謂「板上配管」;相對應的排水方式則是「隔層排水」,指排水管穿過樓板,在下層住戶的天花板上與立管相連,也就是「板下配管」。

「你家廁所漏水時,樓上鄰居不一定會讓你進到他家修繕,導致住戶關係緊張,」官員說,要解決進不到人家家裡修繕、不想滴到別人家髒水、不想被洗澡如廁聲干擾等問題,同層排水是好的解方,並能使產權範圍明確。

建築業者指出,目前大多只有豪宅會使用同層排水,政策立意良善,但同層排水相當費工,成本當然也會反映在房價上。

吳欣修說,約三年建立起風氣後,法條中的「得」採同層排水,就會改成「應」,標榜有同層排水的建案,也比較有競爭力,相信購屋者自然會判斷;之前「分戶樓板隔音」新規定,剛開始業者也憂心成本增加,後來竟研發出一百多種隔音設備、相關專利工法,並無增加太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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