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找這張發票!他驚險找回賣屋少繳38,880元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依規定,賣房子申報房地合一稅,可扣除先前購買時所支付的仲介費、廣告費、搬運費等費用,一般知道要用發票申報,但多數人以為遺失發票也沒關係, 用其他証明文件也可申報。不過實務並非如此,沒有發票,購屋時的仲介費用可能就無法扣除。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最近替客戶報稅,就碰到這種情況,提醒這幾年有買房子的民眾,趕快找一找仲介費發票,好好影本存檔,以免未來出售不動產時,找不到發票,得多繳一大筆稅費。

鄭文在表示,他的客戶是在2017年9月,花972萬元買了一間房子,今年11月以1050萬元賣掉,獲利78萬元。

該屋持有已5年,房地合一稅稅率已降至20%,依規定還可扣除相關費用。不過,該屋沒有修繕費用,而且是自己把房屋賣給朋友,沒有仲介費用,因此最大額可扣除的費用,就是當初購買房屋的2%仲介服務費,總計19萬4,400元。

鄭文在告訴客戶,扣除這一筆,獲利金額將從78萬降至約58萬,房地合一稅也可從原本的15.6萬元,降至11.7萬多元,可省38,880元,要客戶回家把當初房仲業者開出的服務費發票,拿來申報。

沒想到,客戶回家翻箱倒櫃,怎麼也找不著。

鄭文在心想沒關係,客戶當初是透過大型品牌加盟店買屋,而且有承作履約保證,有履保對帳單可以舉證,應該沒有問題。

沒想到,國稅局的答覆竟是沒有發票,承買時的仲介費用就無法扣除。

這下子慘了,還好他心生一計,想到當初仲介公司開發票時應該有留底,於是向當初的房屋仲介公司請求提供影印發票。

沒想到仲介公司答覆,該發票開立已經超過5年,依照商業會計法第38條規定,可能已經銷毀。

他和客戶心涼了半截,但還是跑一趟仲介公司,還好資料還在沒有作廢,取得當初的發票影本後,順利完成報稅。

鄭文在表示,他的客戶買屋才5年,發票就不知道跑到哪裡,如果10年、20年後再出售該房屋呢?當初的經紀人還在嗎?這家房屋仲介公司還在嗎?發票憑證還在嗎?更重要的是,超過5年,依照商業會計法第38條規定,這些發票銷毀是依法有據的,想到就頭皮發麻。

他說,他的客戶持有已五年,稅率僅20%,因此一張發票只省3.8萬元,若是5年內出售,稅率35%~45%,那麼這張發票就可省約7萬~9萬元。若是購買總價較高的房子,且在5年內出售的房子,一張發票可能關係到數十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示意圖 記者游智文/攝影

也因此,他提醒在2016年以後購買不動產的消費者,趕快檢視一下當初取得成本、服務費發票、相關憑證。尤其是仲介服務費發票,找到後影印存檔好好保存,避免未來出售不動產時,陷入無法舉證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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