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買房租人」再跑去當租客 內行人曝:投資客大絕招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網友成功在30歲買房。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部分的人買房會用來自住或出租,有網友發現有人買了房子後決定租給別人,再去另找房子租,並好奇這樣的人多嗎?貼文引起網友熱議。

一位網友在PTT home-sale板發文,提到「買了房子但卻發現不夠喜歡,所以出租給別人在自己去租喜歡的地方」,他認為「雖然有點麻煩但至少不用在那邊頻繁交易換物件」,好奇詢問「不知道這樣的人多嗎?」

PO一出,鄉民紛紛留言表示「這是高級投資客的大絕招」、「北漂仔本來就該這樣」、「好像還不錯欸,保有彈性又可以吃漲幅」、「買高投保投資房,租正常件」、「台北市租個獨套一萬多,買間2-3房出租扣利息,租金就打平了」、「我就這樣啊,台北老家租人,工作地租房」。

不過也有網友提醒「你的物件如果脫手不難,這樣玩沒啥問題,以前也想過直接買租的地方,但因為物件脫手難度放棄」、「要挑租客,才不會承擔風險」、「有人租屋比房貸高,養3間不過心臟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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