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租房3年繳21萬 他感嘆不如返鄉做超商住家裡:當躺平族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很多人北上打拚,卻因為物價、房屋租金太高而無法存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不少人離鄉背井北上打拚,但因為北部物價較高,再加上房租也不便宜,因此東扣西扣下來存不到多少錢。一名網友表示與其這樣,不如回鄉吃家裡、住家裡,就算薪水不高,但這樣還比較省,也能夠存到錢,貼文引來鄉民們熱議。

有網友在PTT寫道自己在外租房子三年,每個月6000元房租,算一算也繳了21萬6千元給房東,這還不包括電費,他也好奇其他人的花費是多少,貼文一出引起不少討論。

有人看到租金直呼太便宜,「6000算很便宜了吧」、「真便宜耶!划算」、「6000是南部價格吧?」、「超划算,21萬連三分之一坪都買不起」、「超划算好嗎?你買房繳給銀行的利息+管理費也不只這個價錢」、「很便宜啊,你租30年也不過200多萬」。

也有網友認為租不如買,「我繳48萬給房東後才覺悟買房」、「我也是花了一部車子的租金給房東後才買房,因為覺悟了」、「房租繳到最後房子都不是自己的,還是早點存錢買房比較好」。

另外也有人對此分享自己的經驗,他說如果是工作因素就辭職,回鄉找間超商工作,「去超商當正職一個月也有3萬吧,你在北部算你月薪4萬好了,扣掉吃的跟住的差不多跟超商店員一樣的薪水誒」,他認為既然這樣,幹嘛不回家住?可以省房租又省飯錢,「結論:跟著一起躺平吧,像我現在就吃家裡住家裡,雖然現在失業中啦(但還有幾萬元的存款讓我撐)」。

房東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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