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確定了!伸港青宅在地優先申購 5年內不能賣及出租

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縣府規畫興建全縣首座青年住宅,基地在伸港鄉,去年10月議會三讀通過實施的「彰化縣青年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已公布,確定可登記的資格,也明定購買青宅5年內不得出售、租賃等,總戶數15%優先保留給設籍和美、伸港、線西的青年申購,縣府規劃局處初步也傾向不預售、盡可能蓋好再銷售。

彰化青年住宅統籌局處從勞工處轉到今年青年節成立的青年發展處,處長黃金樺的專長是建築與設計,他指出,礙於時程,現在對於整體硬體能夠變動的有限,但希望建築在景觀、公設上能更適合青年共居、交流,讓他們彼此能照應、扶持,例如遊具、植栽、公共藝術的融合等,透過軟件盡量貼近青年的理想生活,而非只是一棟制式公寓。

彰化縣首座青年住宅預定地在伸港鄉百甲重劃區內的國宅用地,面積2.12公頃,預計分成4期推出,全部只售不租,黃金樺說,傳統華人父母觀念認為買房落地生耕,希望以這樣的方式讓更多青年能在長居彰化。

伸港青宅原本理想規畫一間售價約350萬元左右,但受到物料、工資上漲,縣府原本估每坪12萬造價成本,但以現在北部社會住宅每坪17萬元行情估算相當挑戰,原定去年底就要動工,但全案目前還在規畫設計細部調整階段,縣府建設處長湯國榮說,第一期工程興建176戶的數量沒有太大變動,5月中會針對修正後的書圖重新審查。

縣府公布自治條例確定青年住宅申購人資格,年齡20歲至45歲,且設籍彰化3年以上,家庭成員(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所有土地的公告現值總額不超過新1千萬元,但申請人父母的財產並不計入。

伸港青年住宅原定去年底就要動工,但全案目前還在規畫設計細部調整階段。圖/彰化縣府...

避免投資客短期炒作,也規定青年住宅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起5年內,所有權人不得出售、租賃、出典、贈與、互易或信託移轉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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