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不驗屋免責?專家曝3層責任解析:隱瞞壁癌漏水、賣方仲介照樣被告
很多人買中古屋都聽過一句話:「中古屋本來就是這樣,不用驗」,但我跟你說,這句話在法律上其實是錯的,先講清楚一件事,法律沒有規定中古屋一定要驗屋,但是更重要的是沒驗屋不代表賣方沒有責任。
中古屋交易的責任其實只有三層:
第一層、賣方責任最大
賣方只要知道房子有問題,像是曾經漏水、壁癌反覆、管線換過、結構補強過、重大修繕過,這些都屬於已知瑕疵,法律上就是一定要誠實告知,不是因為房子老了就可以不用說。
第二層、仲介是資訊責任
仲介不是保證房子沒問題,仲介真正的義務只有一個,知道的要說、不能隱瞞、不能美化說「中古屋本來就這樣」、「這是正常的啦」,這些話講出口風險不是在買方,是仲介自己扛。
第三層、買方才是驗屋的權利人
驗屋是買方的權利,不是義務,你可以驗也可以不驗,但你不驗法律從沒來有寫你不能追責。
所以,整件事的正確邏輯只有一句話:「中古屋有使用痕跡很正常,但賣方仍要誠實告知、仲介要如實說明」,驗屋是買方的權利,不驗屋不等於賣方免責,驗屋不是抓人,是為了把責任講清楚,真正該小心的不是買方,是亂說的賣方跟話講太滿的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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