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變家暴斷捨離難題?她欲棄房還夫 網曝「債務地雷」:沒處理好被坑死
離婚過程中的房產配置,往往因牽涉高額貸款與出資比例而成為最棘手的難題。一名人妻於網路社群發文,提及自己於2025年9月買房,雖然300萬頭期款由丈夫支付,但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且後續房貸亦由她負擔。然而,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原PO已申請保護令並考慮離婚,即便她願意放棄房產所有權「還給丈夫」,卻深陷於貸款債務與信用風險的恐懼中,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原PO表示,雖然渴望斷開與家暴夫的聯繫,但因房貸合約是自己的名字,擔心一旦過戶後丈夫拒絕繳款,銀行仍會向她追債,導致個人信用破產。網友多數認為「放棄產權」絕非明智之舉,建議原PO應尋求律師諮詢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並提醒原PO,若房子是男方的,離婚後女方也不會想繳房貸。
有留言指出最穩妥的做法是請先生用買賣方式購入,頭期款用夫妻贈與處理,但貸款必須由男方自己重新與銀行接洽。不少網友也提示務必要記得過戶和更名,「千萬不可以過戶但銀行沒更名,貸款一樣在妳身上是最愚蠢的狀況」、「放棄又不過戶,鬼才會繳」,強調銀行只認還款人名義,不認夫妻間的私人協議。
另一派網友則傾向「直接賣掉」以求徹底斷捨離。有觀點認為,若沒有小孩就直接賣屋,清償貸款後將300萬頭期款還給前夫,剩餘資金由原PO留著,或者商量賣掉後將錢平分。留言分析,既然房子是原PO的名字就不要放棄,應賣掉清償完貸款後按照等比例分配,「如果沒有他的頭期款妳也不會有房貸可以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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