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轉嫁房價? 環署:建築業非初期徵收對象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配合二○五○淨零排放目標及國際趨勢,我國預計最快明年下半年起徵收碳費,相關費率及徵收方式明年初才會討論,卻已有不動產開發業者指建築成本高,未來加上碳費,營業成本恐再增加、轉嫁至房價。環保署回應,碳費徵收還在規畫,且碳費是為促進實質碳排減量,而非關注徵收金額、造成成本轉移。

環保署日前表示,碳費費率將由碳費審議委員會討論,預估今年八月公布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並與各界討論,力拚年底完成法制作業,明年初進行費率討論,盼最快明年下半年開徵。但有不動產開發業者憂心碳費徵收後恐增加營業成本,房價恐被轉嫁。

環保署說明,碳費徵收對象及費率將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廿八條規定,針對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期階段管制目標,分階段對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且訂定的費率需經碳費審議委員會來審議,目前規畫以分階段、先大後小方式,逐步推動實施,建築業並非初期碳費徵收對象。

而排放量大的製造業,氣候法第廿九條規定,對於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以提供誘因鼓勵徵收對象積極減量。

環保署表示,為同時考量國內產業營運,提供足夠減量誘因,促進產業低碳轉型,達到減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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