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預售屋換約 賴正鎰:哪個民主國家會立法限制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即時報導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通過後至今施行細則還沒上路,但爭議仍餘波盪漾,商總主席賴正鎰今(21)日說,捍衛自由市場運作的機制,請政府打炒房不能無限上綱,傷害房市正常交易,破壞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他強調,自由買賣房子是持有人的個人財產,他不懂為何必須受政府管制?買房動輒上千萬至數千萬元,又不是在菜市場買蔥,只要幾十元就能輕鬆帶回家,他相信不會有人會拿買房子來開玩笑。況且從下訂簽約到完工交屋,往往就是三、四年,期間也可能遭遇工作調整、家庭意外等,政府立法限制不能移轉,簡直是強人所難,全世界沒有哪個民主國家的政府會作限制買賣的主張。

立法院去年12月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禁止私法人買房、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高額行政罰等都還是引起房產業的代銷,建商,開發商,仲介等產業界群起反彈。

賴正鎰指出,房產開發商一直很配合政府政策和法令,但這次政府打炒房,最終已經讓人感覺變質,竟然祭出最嚴厲的修法來禁止預售屋轉讓,完全沒有顧慮到民眾對自身財產處分及調度分配的自由權利,這在先進國家是完全無法理解的集權作法。

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先前在台灣法學基金會論壇上公開表示,平均地權條例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原則禁止例外許可,還限制轉讓年限,這項修法可能涉及違憲。

商總主席暨鄉林建設集團董事長賴正鎰表示,自由買賣房子是持有人的個人財產,他不懂為...

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林明鏘在論壇中更指出,以立法方式禁止並處罰人民合法移轉財產,並直接介入私人的私法自治領域,在尚未採取抑制不動產炒作的融資、租稅、資訊透明公開等三大政策工具前,就逕行採取禁止轉讓的終極手段,已不符合憲法23條的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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