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大量出售國有地「間接助漲房價」 財政部澄清了

聯合報 記者巫其倫/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長莊翠雲甫上任,近日遭指在國產署長任內,大量標售公有土地,導致都會地價屢創新高、間接助漲房價。財政部今(6)日澄清,此說法與事實不符,強調莊翠雲2013至2016年任職國產署長期間,國產署已執行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及法令規定。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2009年10月8日第3165次會議,當時院長吳敦義提示,500坪(即1650平方公尺)以上國有土地不出售,2012年1月4日也修正公布國有財產法第53條,明定無預定用途的國有非公用空屋、空地,面積1650平方公尺以上,不得辦理標售,莊翠雲任職署長期間,國產署已執行相關政策。

另,針對陸軍保養廠土地標售底價74億,未考量社會住宅的說法,財政部強調也是誤解,陸保廠共分A、B、C、D、E共5處基地,其中A(約0.56公頃)、B(約0.9公頃)基地已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

至於C(約1.59公頃)、D(約1.2公頃)、E(約0.83公頃)基地,則經國產署前年1月27日召開會議,為解決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需求,並兼顧國家整體財政目的,決議D、E基地由住都中心評估規劃,作為社會住宅使用;C基地則由國產署依國有財產法等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運用,標脫後之權利金及地租收入,可挹注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

財政部也強調,國產署已配合內政部指示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提供出租25處、10.34公頃土地,捐贈73處、17.12公頃土地及102筆房屋,出售21處、9.73公頃土地予住都中心,目前國產署已出租9處、捐贈21處及出售15處土地及捐贈102筆房屋。

此外,國產署也配合保留578筆國有土地、1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75.08公頃,房屋13戶),供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至於使用權住宅屬營建署規劃業務,國產署洽營建署表示,仍屬社會住宅政策一環,該署將另提供篩選土地條件予國產署,國產署後續配合提供所需國有土地。

國產署表示,為配合推動住宅政策及增加活化利用國有閒置房地管道提升效益,去年下半年新建立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之機制,將於今年上半年辦理首批國有房地包租公告作業,期透過國有房地包租機制,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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