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談平均地權條例修法 三不一有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不溯及既往,但被外界質疑打假球。內政部昨(15)日駁斥打假球的說法,並指出修法是「三不一有」,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不打折、不護航,並且更有助於落實嚴格執行打擊炒房。

內政部也說,一、法案施行日後,接手購買契約的新買受人,限制不得再轉售;二、投資客沒有接手既有契約的誘因,不會因為不溯及既往而出現新的炒作與哄抬漲價;三、對投資客而言,當然是愈早脫手愈有利,故將迫使投資客進而折價轉售。

內政部表示,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在簽訂買賣契約後,不得轉售買賣契約給第三人。該限制規定將「不溯及」適用,也就是不適用於施行日以前已簽訂契約的買受人,所以在施行日後還是可將契約轉售;但之後接手購買契約的新買受人,限制不得再為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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