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遭指多紙片屋?營建署:小基地比率低

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媒體報導,台北市危老重建的紙片屋比率約23%。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說,並非基地規模小就是紙片屋,且全國累計至8月的2494件危老核准案,基地小於100平方公尺、面寬小於5公尺且樓高6層以上者只有13件,比率約0.5%。

住展雜誌昨天公布統計資料指出,台北市160個危老案裡,有37個建案基地坪數低於100坪,屬於「迷你基地」建案比率約23%;各家媒體跟進報導時,多以紙片屋、鳥籠屋形容。

營建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並非基地規模小就是紙片屋,經研判,應該是基地面積小於100平方公尺、建物面寬5公尺以下、樓高6層樓以上,且視覺上與周遭建物對照之下較易形成所謂的紙片屋型態。

截至8月底為止,全國共核准2494件危老案,營建署表示,其中基地小於100平方公尺、面寬小於5公尺且樓高6層以上者計有13件,比率約0.5%,分別位於台北市7件、新北市4件、台中市1件及台南市1件。

營建署說,上述類型的個案申請容積獎勵額度平均約20%,顯示此類建物樣態占整體危老重建總件數比例不高,開發強度有限。

營建署表示,考量危老條例目的是鼓勵危險建物加速重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立法原意無特別限制建築基地面積,但仍應符合建築法及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而為鼓勵危老重建基地擴大規模,內政部民國109年5月已修法放寬不限制合併鄰接基地面積,並新增大面積規模獎勵。

營建署指出,據統計,近3年危老基地平均面積分別為109年度640平方公尺、110年度657平方公尺及111年度727平方公尺,逐年穩定增加。

而為鼓勵危老基地規模持續增加,營建署表示,已滾動檢討危老條例相關法規,如明定公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物,除已有合理利用計畫、或公有非公用土地面積達重建計畫土地面積50%以上者外,應一律參加危老重建,並排除土地法等公有財產管理規定的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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