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查預售屋 踩紅線就罰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消保官點出銷售預售屋時,常出現的錯誤樣態,呼籲建商、房屋仲介和房市專家,在銷售不...

下半年房市928檔期爆出8,000億元大量,根據公平會統計,上半年的329檔期及520檔期,光是違反《公平交易法》就有11件、疑涉違法八件,另外則是違反其他法律規範,消保官點出銷售預售屋時,常出現的錯誤樣態,呼籲建商、房屋仲介和房市專家,在銷售不動產時,切勿踩法律紅線。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表示,常見的預售屋紅單違法情形,包含建照未取得之前代銷業者先行販售 ,涉及廣告不實,或以欺罔行為影響交易秩序等,他說,沒有取得建照的建案,不應該銷售,除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可罰4至20萬元外,隱瞞未取得建照的事實,也涉及以廣告不實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

在取得建照之後,也要具不動產代銷經紀業資格且須取得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或委託銷售,才可以辦理預售屋買賣相關銷售行為;違者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5條、第7條及第32條課罰10萬至30萬元,經禁止之後仍繼續營業,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靳邦忠指出,代銷業者與消費者合意之後,就必須提供完整契約書供消費者審閱,如果沒有提供,則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第17條、第56條之1,可處3到30萬元,如仍不改進可按次連續處罰5到50萬元。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上月初高雄市「鉑愛悦」預售屋,就因未提供書面地盤圖、各戶持分總表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等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予購屋人審閱,經判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興富發公司120萬元罰鍰、代銷業者巨豐公司40萬元罰鍰。

靳邦忠表示,有不少被開罰的案例涉及炒房行為,業者利用揪團的方式團購預售屋,因數量龐大可以和建商談判,藉此用較低的價格買到,在預售屋建案開賣之前超過一半的戶數被團購者鎖單,之後再整批轉給業者,業者便可對外宣稱開賣即銷售一空,即房市慣用的不當「飢餓行銷」手段。

靳邦忠說,藉由營造熱銷假象、排隊人潮等行銷方式,讓消費者產生「不現在決定就買不到」的焦慮情緒,屬於以欺瞞行為影響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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