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縣市 已課囤房稅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督促地方政府合理評定房屋稅基,並依轄內情形訂定非自住住家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截至目前為止,全台已有十縣市落實囤房稅,財政部也會持續緊盯明年應評定稅基的五縣市,合理反映現況。

官員表示,會持續觀察各縣市執行成效,同時稅基評定也是財政部關注重點,明年輪到台北、新北、台中、高雄以及苗栗等五縣市,必須重評房屋標準價格,並在明年7月1日前公告評定結果,財政部將持續督促。

其中台北市曾在2014年將房屋標準單價一次調高2.6倍,引發民怨,2017年重評時改採六年漸進緩漲,也就是以新標準單價分年打七折、八折、九折,明年北市將重評,若依原計畫,應會自2024年後不再打折,不過實際仍得等到明年北市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拍板。

對於外界關注囤房稅修法,財政部官員重申,目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最高稅率為3.6%,還可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加徵30%,等於最高可課到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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