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突出物變身多功能空間」?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
許多人購買透天厝會看到建案廣告將房屋頂樓多出來的一小塊空間規劃為室內空間使用,然而這一塊「屋頂突出物」空間之使用須依照建築執照規定之用途使用方屬合法,民眾購屋時應小心查證,避免受騙。
公平會表示,湧足開發有限公司銷售彰化縣和美鎮「尚好世家」建案,除於臉書貼文刊載B2戶平面配置圖,另於銷售現場提供紙本廣告之B2戶平面配置圖及C2戶平面配置圖,其「5F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屋突1層規劃為擺放健身器材、沙發等之室內空間,使人認為該建案之5樓空間可合法使用。
但經過公平會調查,湧足公司申請之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該屋突1層之使用用途為「樓梯間」,且亦未曾變更為其他用途之紀錄,僅可作樓梯間使用,因此住戶無法依廣告內容合法做為室內空間使用,該建案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公平會委員會討論後認定該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提醒,「屋頂突出物」應按照核准之用途使用,民眾購屋時如看到廣告將該空間作其他規劃,應留意使用之合法性,避免違反建築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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