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交易 要課房地合一稅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政府打擊房市紅單交易再下重手,財政部昨正式拍板將預售屋紅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宣布預售屋紅單(買賣預約)或買賣契約書(本約)性質,都屬於因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因此紅單交易所得也要納入房地合一稅二點○,稅率最高百分之四十五。

所謂紅單,是指「購屋買賣預約單」或「購屋買賣訂購單」,該單據多為粉紅色或紅色,俗稱紅單,若民眾支付訂金購買預售屋,就會拿到紅單。由於紅單炒作亂象多,被視為炒房元凶之一,政府去年下半年起已禁止紅單交易。

房地合一稅二點○去年七月一日上路,將預售屋換約交易納入課稅範圍,至於紅單交易的性質是否等同預售屋換約交易,財政部昨發布解釋令,認定紅單因為性質為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因此自去年七月一日起轉售紅單給第三人,應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房仲業者說,紅單交易已屬不合法行為,如今再納入房地合一稅,雖不意外,但頗有趕盡殺絕的意味,等於政府再度宣示打炒房態度。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說明,財政部已將預售屋紅單交易追溯納入房地合一二點○課稅範圍,緃為不法所得,仍應依法課稅。去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紅單交易的獲利行為,視為財產交易所得,計入個人綜所稅課稅。官員表示,納稅人要以出售價減除「取得價+成本」,申報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在財政部發布解釋後,預售屋紅單交易納房地合一稅追溯至去年七月;官員說,只要在去年七月一日到昨天有轉售紅單,並於六月三十日以前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只需加計利息不用處罰。官員提醒,民眾如果因違法轉售紅單挨罰,在計算紅單交易所得時,相關罰鍰不能從交易所得中扣除。

此外,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被立委問到對房市看法,他表示,過去幾年房市處於繁榮階段,近期房市成交量下滑,是否走向和緩、回歸理性,後續值得觀察,相較過去,「可能不會像過去熱絡。」對於政府打房是否間接造成經濟衰退?蘇建榮則回應,房市發展未必與整體經濟密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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