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建商延遲交屋花招百出 台灣消保會斥荒謬

聯合報 記者王昭月/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一處位在楠梓區的大樓建案延遲一年多未交屋,部分預購的民眾要求建商盡速交屋,並依合約賠償遲延利息,不料建商竟發出存證信函,指願意加總價的15%買回房子。16名消費者為此組成自救會,今由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陪同出面控訴建商「荒謬」,建商則表示,交由法務部門解決。

陳姓等3名自救會成員今早在台灣消保會控訴建商欺壓弱勢,陳男說,他2019年向建商買一戶2房商品,依合約應於2021年3月完工後,3個月內取得使用執照,但迄今未交屋,找建商協商,並向建管處反應均無具體下文,近期經住戶催促,建商竟發存證信要住房放棄求償的,且願以總價的15%加價買回。

自救會成員表示,當時他們預購時,每坪單價約15、6萬,但現在每坪已漲至23萬左右,建商即使以總價的15%加價向他們買回房子,獲利仍十分可觀,合理懷疑建商故意拖延套利。

「令人不可思議,籲政府一定要出來管管」消保會監事長陳建富表示,建商一定要有良心,買賣就按合約走,對弱勢的消費者具有同理心。執行長徐邦瀚則說,今年元月有建商延遲交屋,但這次建商的手段更是機關算盡,令人匪夷所思,建商指願依契約賠15%把房子買回,但高雄現在房價漲幅5到6成不等,消費者拿15%的錢,要再買房卻需多付4至5成的總價,豈不吃盡悶虧。

徐邦瀚指建商現在發出存證信,要求住房簽約同意延後交屋,不然就視同自動解約,吃定消費者,內政部及市府工務單位雖認定這樣的情事違規,卻無具體管理行動,叫消費者情何以堪?

消保會祕書長蔡明哲表示,大部分消費者投入畢生心力買屋,不應在不合情理法的交易過程,承受不合理的風險。他更直言,最近坊間預售屋,均以俄烏戰爭,疫情,缺工缺料等理由,做為不能歸責建商的事由,甚至不合理要求解約,要求消費者讓步,消費者應勇於爭取自身的權益。

消費者質疑建商想加價買回房屋,居心叵測。記者王昭月/攝影
陳姓消費者等自救會成員指控建商延遲交屋不處理,竟要加價購回。記者王昭月/攝影

台灣消保會呼籲政府拿出作為,重視建商違約現象。建商若無法在約定期限內完工交屋,按「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每超過1日,就要按照購屋者已繳房地價款的萬分之5計算遲延利息給予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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