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扣除有無上調空間?財長:會進一步評估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長蘇建榮。記者陳正興/攝影

朝野立委提案修正《所得稅法》,希望擴大租金支出扣除額,財政部書面報告持保留態度,須通盤審慎評估。藍綠立委今(19)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要求財政部長蘇建榮表態,到底有沒有調漲空間?蘇建榮表示,委員提案財政部都了解,會進一步評估。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社宅包租代管房東每屋每月租金免稅額1.5萬元,一年等於18萬元,但對房客而言,目前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上限僅12萬元,相當不公平。

吳秉叡主張,為了促進租屋市場透明,他贊成將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讓房客實際享受到租稅優惠,加強申報,也可課到房東租金收入的稅,他並主張特別扣除額至少要與房東一致,拉到18萬元,涉及細節希望財政部與政院討論。

蘇建榮對此回應,會把委員意見帶到行政院。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表示,現行列舉扣除額12萬元實在不夠,有調漲空間,他並提議,各地區租金行情不同,需求不同,是否可能分區給予不同扣除額?但蘇建榮表示,實務上很困難,例如向基本生活費,也是全國一體適用,並未分區。

賴士葆進一步詢問,租金列扣12萬元上限到底有沒有調整空間?蘇建榮表示,會進一步評估。

蘇建榮表示,目前租金列舉扣除額,平均每戶申報約10萬元左右,並未達上限的12萬元,實際上108年度申報資料,列舉租金支出到12萬元者,主要是所得總額4,000萬元以上者。

為落實居住正義,朝野立委紛紛提案擴大租金支出扣除額。其中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是將現行租金列舉扣除額上限提高至30萬元,財政部估稅損約7.1億元。

而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吳玉琴、國民黨立委吳怡玎等三版本,都是將房屋租金支出從現行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限額。

其中江永昌版本提高限額至17萬元,並設排富規定,財政部估稅損約21.8億元;吳玉琴版本提高至18萬元,同樣設排富條款,稅損約23.2億元;吳怡玎版本則一舉調高上限至30萬元、未排富,稅損近5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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