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設定抵押權欺騙消費者 台南研擬公布違法不良建商

聯合報 記者吳淑玲/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議員蔡旺詮在議會地政局工作報告質詢時表示,台南傳出首例建商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欺騙消費者案,地政局已開罰30萬元,但然而在新聞媒體上,卻未能揭露建商的資料,擔心是否未來還會有消費者受害,呼籲市府應公布違法建商名單。

蔡旺詮表示肯定地政局的努力,讓房價上漲減緩,台南今年第1季土地移轉與前季相較,減幅為9.71%,建物買賣減幅為8.60%,建物第一次移轉減幅為9.79%。本季交易量較前季減少,整體不動產交易呈現量縮格局,顯示出打房的成效。

但蔡旺詮指出,建商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欺騙消費者,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第三方,導致消費者付了錢卻拿到設有抵押的房子,需額外支付10萬元,才能塗銷抵押權。地政局已經開罰卻對違法建商的資訊隻字未提,讓人擔心未來是否還會有消費者受害。

蔡旺詮舉出,3月時台南也發生實價登錄未依限申報或申報登錄的價格、交易面積資訊不實等情事,外縣市也傳出有國立大學教授,買屋被建商威脅,必須偽造實價登錄,否則不賣的案件。然而這些案件中的惡劣建商,卻都沒有相關資訊釋出,如何讓消費者與市民做出正確判斷,不至於再次上當受騙?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根據消保法第五條,消費者是有知情的權利,在業者未改善前,或已經確定裁罰的案件,未來是可以研議公布名單的。現在房產市場交易熱絡,自然會產生較多的爭議,目前地政局有預先的審查制度,預售屋銷售前要備查,契約也須經過審視,改正其中違法或不合理的部分,方能開始銷售。

蔡旺詮強調,市民有知情的權利,無良惡劣之建商,理應公布資訊,防止有人再度受害,這些案件都應該提供市民詳細資訊,好讓消費者可以鑑別。

台南市房地產交易熱絡,衍生相關紛爭也多。記者吳淑玲/攝影

蔡旺詮提醒民眾在買房時受騙,或嚴重資訊落差時,除宣導之外,地政局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建議可公布彙整違法的惡劣建商名冊,尤其是情節重大或累犯者,更應比照酒駕累犯,公諸於世,供消費者參考警惕,預防受騙等違法案件再次發生,守護市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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