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紅單轉售 兩行政措施 可並行不悖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轉賣紅單的不法所得,目前仍屬於財產交易所得稅,但擬將與內政部討論,改...

內政部新一波打炒房法案已送至立院待審,擬進一步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屆時預售屋合約轉售還需課房地合一稅嗎?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給出「二者可並行不悖」的說法。換言之,待日後新法上路,即便出現了非法的預售屋換約轉售行為,也會被課徵房地合一稅,短期轉手最高稅率45%。

許慈美說,針對轉售的行為,前端先由內政部施以行政裁罰,後端再由國稅局針對轉賣所得,課徵房地合一稅,相當於增加違法炒作預售屋的潛在成本。

內政部宣布新一波「打炒房」政策,繼去年禁止預售屋紅單(購屋預約單)轉售後,未來更有意進一步禁止預售屋轉售。

財政部官員指出,目前房地合一稅2.0已納入預售屋作為課稅標的,通常以建案的工期,若在預售期間脫手,幾乎都會適用短期出售的45%或35%稅率。

未來若內政部修法禁止轉賣預售屋合約,許慈美認為,這個做法和現行房地合一稅,可以並行不悖,二者都是增加轉售成本的手段。

財政部表示,表面上禁止的行為,私下還是可能會有相關交易所得,二項措施雙管齊下,更能有效增加炒作預售屋的潛在成本,抑制炒作的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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