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賣紅單未報稅 補帶罰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為使不動產交易資訊更加透明即時,去年實價登錄二點○上路,預售屋新制將紅單納管,嚴...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昨(24)日表示,配合跨部會預售屋聯合稽查,因應房地合一稅2.0上路,這一波聯合稽查查獲轉賣紅單的案件,若已逾申報期,將視同短漏報房地合一稅,不再輔導申報,直接進行補稅及裁罰。

內政部聯合稽查行動已經來到第五波,國稅局官員表示,在聯合稽查過程中,國稅局所扮演的角色比較後端,是先行掌握違規的交易情形並列管,待該期所得稅申報結束後,檢核賣家是否有誠實申報所得。

特別針對轉賣預售屋紅單(購屋預約單)的行為,官員表示,依過去的稅制,轉賣紅單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因此對於前幾波預售屋聯合稽查時,掌握的轉賣紅單交易資訊,是在隔年綜所稅申報結束後,逐一查核其交易情形。

不過自從去年7月1日房地合一稅2.0改版上路,預售屋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官員表示,以第五波掌握的紅單交易為例,就不會拖那麼久才申報,而是查獲發現逾期未申報,便能補稅裁罰。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資料,從去年7月房地合一稅2.0上路去年底為止,全國預售屋交易案件合計7,030件、課稅金額約11億元。

上述已掌握的案例中,有高達3,356件是持有未達二年,因短期出售而適用45%稅率的案件,課稅金額約8.8億元;持有兩年以上未達五年,而適用35%稅率的案件有668件、課稅金額約2.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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