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 抓到40個預售建案違規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房市示意圖。記者朱曼寧/攝影

內政部昨(24)日公布第五波預售屋聯合大稽查結果,全台共稽查57個建案,初步發現有40個建案涉有違規情事,包括違規合約、違規代銷、違規樣品屋及廣告不實等,將從重裁罰。

首先在銷售流程,內政部表示,本次稽查發現三個建案未向縣市政府報備,就開始銷售;另有七個建案買賣契約內容不合格,例如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或未列明停車位高度。

本次稽查也發現有12個建案使用的紅單(購屋預約單),有違反不得約定不利消費者的約定,例如針對逾期未繳足定金或逾期未簽約的客戶,沒收買方定金。對此,將依戶數處罰每戶15萬元至100萬元。另外,若有買家違規轉售紅單,將按戶處罰轉賣者15萬元至100萬元。

第二,在銷售地點上,有23個銷售中心或樣品屋,因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而違規,將依建築法規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逾期未改善者,將命其停止使用。

第三,針對代銷業者身分方面,本次稽查發現有13個代銷業者違規,內政部指出,包括在廣告中未註明業者名稱、定金單據或買賣契約書無不動產經紀人簽章、現場銷售人員無經紀人資格,或一定規模銷售中心未置專任經紀人,將處6萬元至30萬元。

第四,在廣告宣傳的部分,內政部表示,本次稽查發現有四個建案業者在刊登廣告上,有疑似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情形,或銷售時未揭露預售屋主、附屬建物面積及公設分攤比率,縣市政府將於七日內要求業者說明。若發現有廣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或顯失公平情形,將移送公平會處理,最高可處罰2,500萬元。

內政部表示,上述案件都是初步研判涉有違規情事,地方政府會再請業者說明原委,確認違規後才裁罰,並公布違規建案及建商名單。

內政部指出,總計過去四波預售屋聯合稽查,及二次個案聯合稽查,共計裁處違規建案103件,裁罰金額達2,468萬餘元,違規情形最嚴重的是台中市泓瑞崇德薈,裁罰金額上看1,000萬元;其次是台南市的遠雄明日讚,裁罰金額約為3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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