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反壞了金融監理核心?金管會提四點滅火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圖/本報系資料庫

今有媒體評論認為,金管會拉高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是打亂了銀行風險管理的基礎指標,更破壞了金融監理核心,金管會晚間提四點說明,認為此新政可控制不動產的增幅,且國際信評機構也給予肯定。

一是,金管會指出,依巴塞爾資本協定,本就允許各國主管機關在符合協定精神下,可依監理需求調整。

依「巴塞爾資本協定」,明定銀行的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作為國際上衡量銀行韌性的標準,而依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也允許各國主管機關可依監理需求調整其資本適足率規範。

換言之,這次金管會拉高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進而影響各銀行資本適足率的政策,本就是金管會可依監理需求所調整。

二是,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僅適用新承做、轉貸及屆期續貸件,不影響銀行既有授信案件。

三是,金管會認為,透過調整風險權數,可提升銀行承做不動產授信的風險意識與承擔能力。

金管會指出,這次調整五大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是反映這些貸款未來風險可能上升,藉此提升銀行業務風險意識與承擔能力,預期可控制新增不動產的增幅,但對不動產授信衝擊不大。

四是,國際信評機構也認為,此新政對本國銀行的信用體質具有正面影響也可協助銀行放緩不動產貸款的成長與相關集中度,讓放款更多元化並兼顧其他產業的資金需求,如企業投資或貸款。

金管會是在2月18日起,大幅調高公司法人購置房子、第三戶房貸、土融、餘屋及工業區土融等五大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影響全體銀行資本適足率下滑,引發媒體評論,認為本應由各銀行授信特質的內部評等法,現在卻由政府決定風險權值,變成政策操作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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