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囤房稅波及租屋族?市府:稅收補助青年與弱勢租屋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囤房稅」草案今拍板送審,房地產業界觀察,從台北市經驗可看出,囤房稅恐波及租屋族,建議合法出租免課稅。台中市稅務局說明,為減少房東將稅金轉嫁給房客情形,草案明定透過符合包租代管業者出租的租賃住宅,仍維持稅率1.5%,房屋稅沒有變動。另外囤房稅的稅收將全數用於青年、弱勢租金補貼。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於市政會議宣布,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3戶以下每戶將按2.4%稅率課徵;4戶以上每戶按3.6%稅率。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說,從台北市的經驗可以看出,囤房稅會影響到租屋族。台北市推出囤房稅後,房價到目前為止,沒有明顯的下跌,但租金卻不斷往上,囤房稅對象為多屋族,推估不少房東為多屋族,為確保租金收益,研擬調整房租,將增加稅金轉嫁給租屋族,讓租屋族成為第一批受害者。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建議,如何定義「囤房」要立意明確,例如5年內買超過3戶者(含新屋或中古屋)才課徵囤房稅,持有5年以上者應排除課囤房稅。建築業銷售期動輒4到5年,建議囤房稅放寬至5年,合法出租房屋解決居住問題,無論個人或包租代管業者,建議排除課囤房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說明,該草案修正課稅標的沒有區分新屋或中古屋。地方政府實行稅制須有法律授權,目前稅法僅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尚未按持有房屋年數決定稅率。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於市政會議宣布,台中市囤房稅草案拍板送審,稅收補助青年與弱勢租屋...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至於建築業囤房稅是否放寬至5年?經統計台中市2018年至2020年新建成屋在3年內完銷高達96.65%,所以大部分的新建成屋在寬限期內都可以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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