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刑罰處分 會再做溝通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遏止炒房,內政部祭出鐵腕修法,先前草案除針對炒作者祭出行政罰之外,對於情節嚴重者也有刑罰處分,最重可處三年徒刑,引發市場譁然。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21)日表示,這部分會再持續溝通,不希望引起恐慌。

根據內政部去年底所提草案,在禁止炒作行為方面,將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這部分為行政罰,內政部將列出具體樣態。

而若進一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這部分觸及刑責,引發外界關注,內政部表示將會持續溝通。

內政部去年底提出修法後,不少業者反彈,尤其針對「炒房要關三年」,認為有失比例原則。

據悉,也有部分立委認為,抑制炒房固然重要,但若沒有足夠配套,恐引發不必要的恐慌。

推薦文章

留言